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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记得那个叫赖宁的孩子么?

历史回放(3月13日):

        1988年3月13日,四川省石棉县中学初中学生赖宁,为了扑灭山火,挽救山林,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,献出了宝贵的生命,牺牲时年仅14岁。共青团中央、国家教委作出决定,授予赖宁“英雄少年”称号。
   
        故事到2004发生了大的逆转。从04年1月1日起,《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开始实施,全国范围内的一场关于“遇到坏人坏事到底该不该做斗争”的讨论也开始了。讨论的结果九成以上的家长反对小学生”见义勇为”。全国各地相继出台的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中也陆续取消了“遇到坏人坏事敢于斗争”的内容。
       
全国各地很多学校的教室里、走廊边陆续撤下了英雄少年赖宁的画像,理由很简单,不想鼓励现在的孩子去学习赖宁,因为“在面临山火这样的灾难时,孩子首先应该是成年人施救的对象,而不应该让他们承担他们本来无力也不应该承担的重责。”

       十八年后的今天,我们不为着讨论见义勇为的对与错,只为着不忘却这样一个曾经伴随着80年代人的读书生涯一起长大的名字,有理由认真追究“当初是出于一种什么目的,他的照片被挂到了墙上?现在,又是出于一种什么的,他的照片被摘下?”

        赖宁活到今天也有三十二岁了,也该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了吧?不知道现在的他会不会教育自己的孩子去抢救国家财产奋不顾身,他要是在天有灵会觉得后悔么?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今天,我们儿时榜样的忌日,愿有更多人记得这一天。我们对不起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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